从34对夫妻集体离婚说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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下一篇 2008-04-16 17:28:55
今天看广州日报报道:汕头市澄海区凤翔街道港口社区的34户村民却在筹划一场“集体离婚”。
34对夫妻要集体离婚!而且这件事情发生在相对传统的潮汕农村!在一份发给“各位婚娶通销户口配偶居民”的集体离婚倡议书上,34户的户主在上头签下了自己的名字并且留下了手指印。

这是为什么呢?再看看报道令泊车仔不由一阵感伤。难道现在社会真的除了金钱就只有金钱了吗?

“离婚不是我们的本意。”昨日,汕头市澄海区凤翔街道港口社区的村民杨某对记者坦陈。杨某的妻子就坐在身边,两个人看起来还挺恩爱。但是,杨某仍然在《集体离婚倡议》上投了赞成票。也就是说,他们要离婚,并非因为不恩爱。
港口社区原来是一个村,归属凤翔街道后成立了居委会。不久前,村民杨某从港口社区居委会的一位领导口中得知,居委会将村里剩余的几百亩土地进行分配。“一次性分完,分完以后就不用再分了。”杨某告诉记者,按照居委会数千人作为基数,每个人可以分得大约80平方米的土地。
村民杨某告诉记者,这几百亩地是农业用地,计划分给村民作为自留地。其实这件事情早已在村里传开,成了一个公开的“秘密”。可对杨某来说,让他觉得不平的事情是,他家共4口人,但只有他一个人是农业户口,只有他一个人可以参与这“最后一次土地分配”。按照大家“传言”的分配方法,杨某家里的其他三个人没有办法获得“应得”的那份。而跟杨某一样情况的村民,还有33户。
记者调查发现,这34户村民家庭有一个共同的特征:丈夫是农业户口,妻子是非农业户口(也即当地村民俗称的“通销户口”)。妻子生育后,子女又跟随母亲入非农业户口。34户人家合计非农业户口人数有100多人。
另外,这34户家庭都有两本户口本。也就是说,男主人是独立的一本,而女主人和子女则是另外的一个户口簿。记者随后采访发现,正是不同户口簿的差别,促成了这次“集体离婚”。他们要求统一户口本——妻子和子女都要跟男主人一起成为农业户口。
土地分配才是真正的导火索。对村民吴某而言,他1983年结婚以来,户口和妻儿一直分开。这自然造成了不便,但是对吴某来说,眼前更紧迫的是抢在村民代表表决通过“最后一次的土地分配”方案之前,把自己的妻儿都变成农业户口参与分配。
吴某的家人已经错过了三次土地分配的机会。他告诉记者,在过去的二三十年,澄海凤翔街道港口居委会先后三次向村民“分地”。在上世纪80年代和90年代各一次,最近的一次则是在2007年。吴某认为不公的是,如果他的这种情况发生在同属凤翔街道管理的东门、外埔等居委社区,妻子和儿女都可以参加这几次的分配。
当地的土地有多值钱呢?据吴某介绍,由于近年来能够用于耕种的土地越来越少,土地也越来越值钱,目前一亩地的价值已经达到了120万元。如果港口居委会真的对余下的数百亩土地进行最后一次分配的话,那么分到每个村民头上的80平方米土地价值就有10多万元。
早在上一次分配时,也就是在2007年,这34户居民就已经感觉到和其他家庭的“差距”了。于是他们就向当地居委会提出要将妻子儿女的户口转为农业户口,但是没有得到允许和批准。这几天,眼看着新一届的村民代表要对传言的“土地分配”做表决的日子一天天逼近了,他们就想出了这个办法——集体离婚。
发出倡议的村民吴某等人得到了其他人的支持。在他们看来,离婚之后再复婚,“新婚”的妻子就可以选择跟随丈夫入农业户口。那么,只要操办及时,村里“最后一次土地分配”就可以人皆有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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